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8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9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把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措并举,全力整改,确保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拟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向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传达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和要求,动员全局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落实整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审定整改方案,听取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问题,逐条回应、逐项落实整改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日常协调、跟踪督办、材料整理等工作。局党组书记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整改落实,党组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抓好分工范围内整改事项的落实,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聚焦存在问题,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逐条全面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切实从主观上、自身上找原因,深刻反思,切实查找问题产生根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逐条回应、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细化落实整改要求。
(四)加强督导通报,确保整改到位。全面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挂好“作战图”“施工图”。严格督办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范围,做到每周有调度、有研判、有督办,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每月形成整改事项清单,推动整改工作从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到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人人肩上有责任,事事推进抓节点,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定《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全年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64次,多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培训7场次。
二是开展读书班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方案,组织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通过集中研讨、现场参观、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共计7天的读书班学习,局属各党支部参照读书班形式开展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三是加大学习氛围营造。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宣传展板内容进行更新,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等,积极营造学习文化氛围。
(2)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重要精神重要文件学习制度的通知》,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形式,专题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加大政策法规指导力度。编印退役军人工作常用政策法规汇编,修订并印发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操作细则,向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发放并组织业务培训。
三是深化常态化学法。依托微信工作群开展“每日学法”活动,每天推送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推动政策法规学习常态化。
(3)结合主责主业,切实推动以学促干。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融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主题教育,组织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集中研讨,开展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调查研究,出台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局属各党支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共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好事18件。
二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局党组成员牵头开展《关于推进中山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中山市建设省级区域性光荣院调研》《关于推动新时代中山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调查研究》等3个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转化具体成果14项。
2.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增强党组示范带动。
(4)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主动作为意识。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局党组成员参加省、市各类学习培训。同时,局党组成员先后到先进地区开展考察调研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履职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研究审议。通过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等形式,对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局党组成员在会前和会议期间对相关业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重点工作谋深做实。
三是强化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决策细则》,健全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机制,抓好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
四是加强项目沟通协调。全力抓好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场所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展现中山退役军人风采。
一是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优待服务项目汇编》,积极宣传优抚优待政策措施。在主流媒体刊载《打造新时代双拥工作中山“样本”》《399家单位加入“中山崇军特惠联盟”》等多篇报道。在“中山+”新闻客户端开设“中山退役军人”频道,对局政务网站视频宣传栏目进行补录更新,丰富栏目内容,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二是发展壮大老兵宣讲团队伍。成立“戎耀香山”老兵宣讲工作室,组织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宣讲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推动形成尊崇英雄模范、尊重退役军人的鲜明导向。
三是充分发挥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出台中山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方案,通过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引导退役军人更好服务社会。联合相关媒体、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开展“中山市最美拥军人物”“中山市社会化拥军成绩突出单位”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6)坚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向上级部门申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助金,提升我市两个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和农业创业孵化基地的设施条件。
二是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依托市退役军人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培育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退役军人“新农人”,引导开展水果、花卉、食用菌等农产品种植,助力退役军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三是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围绕新技能、新业态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若干期UTC无人机航拍技术考证+微视频拍摄与制作、互联网营销师、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与维护等就业前景广阔的培训专业,着力培养一批适应中山制造业发展的退役军人能工巧匠,为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四是积极开展创业项目交流观摩活动。组织军创项目参加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省退役军人乡村振兴成果展暨全国军创产品湾区推介会,定期组织军创企业家开展“我要创业大讲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论坛”、军创企业“观摩日”、创业沙龙等,持续性激发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活力。
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宣讲活动。积极与人社等部门联动,协助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资助,退役军人创业增长率达96.4%。
(7)抓好优待政策落实,进一步浓厚拥军优属社会氛围。
一是推动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政策。研究制定《中山市现役军人家属服务卡暂行管理办法》,推动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政策落实。
二是抓好优待政策落实落地。牵头组织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7个检查督导小组,检查督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情况,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6个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到位。向全市各级综合、政务、行业、民生公共服务窗口管理单位发函,明确规范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的有关事项,确保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规范设置以及相关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优待政策覆盖面。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推进退役军人就医优先政策落实,推动中山影视城、大尖山露营公园等景区对退役军人实行门票优惠等相关优待措施。
3.落实制度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健全制度机制,加大优待政策顶层设计。
一是完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印发《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组织制度基础。
二是研究修订《中山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加强与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对应国家及省级政策法规修订进度,及时推进《中山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三是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中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军地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军人子女入学优待部门职责和办理程序,推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落细。
(9)推进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职能。
一是启动市退役军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需求,完成信息化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是开展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着力提升信息化服务功能,将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融入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日常工作。结合“12·4”普法宣传等活动,向广大退役军人及干部群众推广,扩大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及服务效能。
三是规范军创联盟信息化平台日常运维。坚持“建管并举”原则,明确平台技术维护、运行维护主体及各项目信息数据更新负责人,确保军创联盟信息化平台顺畅运维。
四是加大“崇军特惠联盟”管理力度。全覆盖开展崇军特惠项目落实情况排查,完善崇军特惠联盟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将“崇军特惠联盟”优待清单纳入《中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优待服务项目汇编》,并向服务对象派发,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优待政策知晓度。发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加入“崇军特惠联盟”。截至目前,全市联盟成员单位扩增至423家。
五是加强光荣院老人宿舍管理。为在院老人宿舍洗手间加装扶手设施,体现人文关怀。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开展老人宿舍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检修工作,建立登记管理台账,确保安全舒适。
(10)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回应解决退役军人诉求期盼。
一是加强信访沟通联系。针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时进行电话访谈或面谈,了解信访诉求,并在信访答复前进行电话沟通和政策解释。
二是强化退役军人政策落实。针对退役军人反映诉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态化开展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退役军人政策落细落实。
三是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化业务培训。分片举行信访法治化业务培训班,对全市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业务骨干共300多人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根基不动摇。
(11)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查,及时在全局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强化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和建设。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学习培训,及时排查网络安全漏洞,制定印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校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审三校”工作,切实加强网络平台安全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足方面。
5.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12)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压紧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进一步厘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跟踪督促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传达学习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工作通知文件、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部署工作任务。
三是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印发《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局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明确谈话对象范围、类别内容、方式要求等,进一步提升谈心谈话质量。
(13)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思想教育。通过日常谈心谈话,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在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通报典型案例,并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14)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议及各项重要活动,定期汇报情况,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文件时,主动征询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意见。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理论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局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与局属各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学习。
三是落实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围绕政治思想、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及个人作风等方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从源头加强防范、堵塞漏洞。
6.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新风气。
(15)锤炼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29期,并安排干部到市、镇相关部门开展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观中山市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图片展,以先进典型和警示案例为鉴,推动全局上下形成严于律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谈话了解、听取意见、调查研究等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状况。认真核实、排查干部存在消极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6)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心中有民。
一是推行服务代办。通过部门互联、数据共享等方式,梳理整合办理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流程,完成服务代办和上门服务事项共117项,大幅提高服务质效。
二是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通过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心关切,全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全年完成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296人次。制定出台应急救助资金受助对象跟踪回访服务制度,对受助对象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受助对象困难改善情况,进一步提升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成效。
(17)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规范资金发放办法及审核流程。出台《中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确保资金发放规范、安全、高效。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检查。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市各镇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发放、审核等工作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局党组成员及财务工作人员财经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履职尽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7.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8)规范物资采购和管理,促进保廉增效。
一是开展慰问物品采购管理情况自查。全面自查慰问物品采购和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慰问物品采购流程,完善慰问物品采购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慰问物品按需采购、规范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物资台账。进一步完善慰问物品采购、领用及发放制度,建立慰问物品采购、领用和发放签收“三本台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采购的慰问物品发放到位。
(19)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学习培训。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科室(单位)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对新制定的采购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学习和集中研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修订采购制度。对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优化采购条款,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常态化落实采购责任负责制。进一步压实“谁采购谁负责”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局采购领导小组配合采购部门认真做好采购全流程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8.抓好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
(20)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一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六必谈”。落实新进党员干部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受到重大表彰奖励时必谈、组织处理必谈、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真正发挥谈心谈话在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21)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行动,推动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开展优待政策检查督导。明确市内公共服务窗口规范设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联合市相关部门到市内公立医院、景点景区实地检查督导优先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整改,确保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优先就医服务,以及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享受门票优惠措施。
二是拓展优待证优待内容。通过倡议或公告招募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机构等加入“崇军特惠联盟”,积极为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专属优待优惠服务。
(22)树牢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是增强局党总支部领导力量。以局党总支部换届为契机,由局党组书记兼任局党总支书记,局党组成员兼任党总支部委员,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印发“三会一课”学习及主题党日活动参考指引,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
(23)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确保选人用人规范严谨。
一是对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完善。重点对个别党员干部档案进行补充审核,严格审查新进干部档案,完善相关审核手续及档案材料。
二是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及组工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确保选人用人工作依规开展。
(24)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报备制度。
一是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全面自查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及台账资料,完善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制度。
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及时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因私出国(境)管理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应备尽备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执行信息报备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组织凝聚力。
(25)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力。
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统筹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把党建工作贯穿于退役军人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抓实各项措施,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党支部设置。针对部分党支部党员数量少、组织生活开展不够到位等现实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方案,对党支部设置进行优化。
三是强化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选强配优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安排局专职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政策理论水平。
(26)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一是规范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印发《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加强党务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学习质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局党总支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积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带头讲党课,与党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27)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要求规定,学习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责任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和责任教育,要求党务工作者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严的程序、严的纪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10.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2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问题研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委有关干部工作文件,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从年龄分布、教育背景、政治面貌、干部来源等多方面对全局在编干部结构层次进行分析,科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系统化。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相关部门跟班学习及协助工作,着力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29)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一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对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步骤和要求,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干部人事工作专题学习。局党组专题学习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明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水平。
(30)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及工作指导,完成下跨一级培训58场次,培训学员911人次,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提升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是稳定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队伍。会同各镇街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专干在岗情况调查摸底,对相关镇街提出工作要求,着力保持基层工作队伍稳定。
三是着力推动退役军人发挥优势作用。实施退役军人“村官培养”、助力平安建设、文明实践、军创品牌、拥军支前等五项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发挥作用。
(31)完善基层激励机制,提振基层工作人员士气。
一是对标先进找差距。到先进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交流,学习借鉴退役军人工作先进经验,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优结果运用,推选市、镇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优秀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优秀接访员”“优秀工作者”遴选活动,3人获得省级表彰。通报表扬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良性导向作用,在全系统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系统业务培训暨国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体验军旅生活,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深厚感情,锤炼思想作风。积极组织镇街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安排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水平。
四是启动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工作。以退役军人事务员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规范的职业为契机,探索“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等级与岗位晋升、薪酬待遇挂钩等措施,激励基层工作人员履职担当。积极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培训必备知识、工作要求、教育教学方法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培训教师选拔,建好退役军人事务员师资队伍,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才培养做好基础配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理念,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定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退役军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改全过程,真正以严细深实的标准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局党组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跟踪问效,坚持“两个服务”方针。坚持退役军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落实好“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等“三大体系”,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后续跟进整改成效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一以贯之。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更加自觉把常治长效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自觉在履行职能责任上争一流、做表率。要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0—88399709;邮政信箱: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A座408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styjrswj@163.com。
中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