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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再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09 分享:

  为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同步提高,近日,中山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约有3034名优抚对象受惠。

  据悉,中山此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幅为4.5%,市级财政年增加经费约200万元。主要包括:一是提高“三属”(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二是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残疾军人、非在职残疾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标准。

  早在2004年,中山就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目前,中山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国家和省的平均标准,有效保证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