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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优秀退役军人展播:黄征——信念坚定,不变为民初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3 分享:

  黄征,男,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广东兴宁人,历任中山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科员、副支队长、第一市区检察院一大队教导员、市检察院计财科科长等职务。

  一、严于律己,不改军人本色

  黄征同志自2003年进入市检察机关工作以来,经历多岗位磨练,具备了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工作期间始终保持良好作风,以军人无限忠诚的本色对待本职岗位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服从组织安排,重视集体荣誉,严于律己,勇挑重担、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工作中善于抓重点,发挥创新思维和主观能动性,科学统筹安排业务开展,在建章立制、提升警力、队伍管理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总结警务工作规律,完善和改进管理方法,取得成效明显,综合表现突出。工作生活做到廉洁自律,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重视点滴养成,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做人原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对不良现象和思潮的侵蚀坚决进行抵制。日常注重团结关心同志,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和帮助解决同志的急难愁盼,具有良好、广泛的群众基础。

黄征服役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前站岗

  二、立场鲜明,不忘党员宗旨

  黄征同志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注重思想理论修养,筑牢思想理论基础,积极把学习实效转化至工作当中。始终把个人的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与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和落实支部党建教育工作,自觉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和思想阵地管理。抓紧抓牢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方法,采取党课示范带动、网格方式强化、落实线上学习、多样化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将党建规划工作落实到位,带动支部党员群众切实得到思想的触动、观念的刷新和作风的改进。通过推动党务和业务融合的方式强化部门行政管理,调动和发挥部门业务骨干的带头作用,以讲政治的高度作为开展业务工作的出发点及落脚点,鼓励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体现表率作用,有效提升党员的身份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黄征退役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黄征(右)在肇庆驻村扶贫时走访慰问双目失明的五保户

黄征(左二)与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一起召集贫困户召开扶贫工作会议

  三、信念坚定,不变为民初心

  黄征同志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坚定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在组织需要之时,积极响应号召,投身一线工作。2013年参与中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成的对口帮扶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南坑村“扶贫双到”联合工作组工作,2018年参与市检察机关对口帮扶肇庆市德庆县武垄镇双象村的“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驻村期间,黄征同志克服各种困难,带领工作组(队)扎根农村,在认真学习和掌握不同时期的扶贫政策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驻点村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摸底,不断总结农村工作规律及方法加以运用,强调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确保扶贫工作规划中各项近期指标的达成,也充分考虑驻点村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础补强;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既照顾到帮扶对象的政策落实到位,也统筹兼顾到驻点村整体发展的客观需求。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驻村扶贫工作组(队)有条不紊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扶贫规划的各项阶段性指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扶贫成果。2019年“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评比中,黄征同志驻点帮扶的双象村位列肇庆市111个省定贫困村首位,中山市检察机关在肇庆市展开的驻村帮扶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其个人也先后受到中山市委政法委及肇庆市委的表彰和嘉奖。

黄征(右三)现任计财科科长,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