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八一拥军物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肆仟陆佰元整(¥204,600.00),预算包含货物运输、税费、包装、交付等本项目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主体资格: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对应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纳税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3.信誉及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信誉记录,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约能力要求: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配置、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款所指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财库〔2022〕3号)规定,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罚款,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对对应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有更高标准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关联关系及排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响应;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配套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各供应商须在2026年7月16日17:30前,将密封完好、资料齐全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双拥工作科。
逾期送达、未按规范密封或不符合递交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视为无效响应。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供应商自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须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编制、纸质资料印制、文件现场递交、项目咨询对接等全流程筹备及参与工作所产生的全部成本与相关费用。采购人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相关款项,无论本次采购最终结果如何,均不承担、不予报销供应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崔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2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