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对该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zssjzb@126.com,电话:88329007,传真:88319776。联系人:何方龙。
附件:《中山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