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计划对中山市军休服务大厅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采取定点议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区渡兴东路88号新力翡翠湾13栋综合楼。具体建设项目包括军休服务大厅和消防楼梯装修、大楼室外监控设施安装、门口雨棚、坡道及排水沟改造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军休服务大厅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定点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以及成本等因素,制作合理方案及报价。
四、预算金额:1768000元
投标控制价上限值:1768000元×(1-8%)= 1626560元(超出投标控制价无效)
五、合同履行期限:45天
六、费用结算方式:本项目需成交供应商垫支工程项目款项,项目具体结算时间以市财政审核通知结算时间为准,如因中山市政策影响或财政原因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报价供应商提交采购响应文件视为清楚知晓本条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七、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是入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装修工程、修缮工程资格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以上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于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响应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报名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三项资料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验证真实性,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九、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且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施工中及质保期内如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如有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成交供应商纳入不诚信名录。
十、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十一、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中山二路 57号 A座1楼军休服务股
十三、联系事项
项目咨询: 颜小姐 0760-88319972
附件:中山市军休服务大厅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