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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4-09-02 分享:

  本单位计划对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采取定点议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大道。我院拟开展中山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具体包括围墙筑建、公厕修缮、大门更换、保安室修缮、排水改造以及公共区改造等六大部分。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定点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以及成本等因素,制作合理方案及报价。

  四、预算金额:868664.99元

  投标控制价上限值:868664.99×(1-8%)= 799171.79,(超出投标控制价无效)

  五、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68664.99元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修缮工程

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

1(项)

详见工程量清单

868664.99

  六、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其中公厕修缮部分20天。

  七、费用结算方式:项目竣工均通过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有关规定结算合部工程款。

  八、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是入选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装修工程、修缮工程资格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以上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于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响应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报名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三项资料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验证真实性,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十、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且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施工中及质保期内如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如有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成交供应商纳入不诚信名录。

  十一、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十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三、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中山二路 57号 A座1楼军休服务股

  十四、联系事项

  项目咨询: 颜小姐  0760-88319972  


  附件 1 :中山市光荣院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