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双拥办、翠亨新区双拥办,各镇街双拥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山市“最美拥军人物”和“社会化拥军成绩突出单位”推荐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推荐学习宣传活动旨在发掘和鼓励中山市拥军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社会组织,弘扬拥军优良传统,培养树立拥军先进典型,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凝聚全社会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国防和人民军队建设事业,不断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山分社 、中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三、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初评遴选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点赞投票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结果公布时间:10月28日。
四、参选对象
(一)“最美拥军人物”评选对象可以是中山市各行各业的在拥军优属方面具有杰出表现的个人。
(二)“社会化拥军成绩突出单位”评选对象可以是中山市的在拥军优属方面成绩突出的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服务队伍、学校、企业等。
五、评选流程
(一)报名征集阶段。参选人员或组织填写参评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名参加活动。
(二)初评阶段。评委会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个人和单位,并公示名单。
(三)点赞投票阶段。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山分社将通过“南方+”平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投票的方式,让社会大众为心中的候选对象点赞。主办单位全程监督,保证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四)最终评选。根据网络点赞情况,确定最终的“最美拥军人物”和“社会化拥军成绩突出单位”名单(点赞票数最高的前10名)。
(五)学习宣传。对获奖的个人和组织通过颁发证书、媒体推广等措施,学习宣传其先进事迹和拥军精神。
六、评选标准
(一)个人类别。
1、中山户籍或者持有中山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贡献;
4、在军民融合、国防建设等方面,特别是在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方面有重要贡献;
5、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6、具有突出的拥军情怀,积极关心关爱军人。
(二)组织类别。
1、注册地在中山的组织;
2、积极参与和支持拥军工作;
4、在军民融合、国防教育等方面,特别是在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为军人提供优质服务和帮助;
6、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社会影响力;
7、具有突出的拥军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七、相关要求
(一)参选个人和组织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参选资料需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zssach@163.com。
(二)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中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马航,联系电话:13346479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