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优待褒扬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关心关切,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和退役军人关注,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认真落实主动公开责任,注重公开实效,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依法公开了部门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年内,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36条,宣传解读法律政策6次。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2条;通过工作信息简报等发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20期;通过宣传栏发布信息25条。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广泛宣传法律政策20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了回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信息管理有关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流程、审查发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法律政策知晓率。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年内依托门户网站更新机构职能设置类信息1条、机构领导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4条、通知公告72条、政策文件和解读9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二是充分发挥“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用,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352条,点击总量达22.2万次。三是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联合中山军分区在《中山日报》设置“国防专刊”,刊登6期。上稿人民日报、中国国防报等中央级媒体39篇,南方+、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省级媒体143篇,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等市级媒体97篇。四是在微信公众号开通“在线问诊”法律服务平台,全年共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93人次,协助维权案件数22件。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信息的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强化责任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建设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和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更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搭建多方信息共享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功能,为公众提供便捷化服务。四是着力政务公开队伍综合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