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组建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搭建全社会为广大退役军人奉献爱心的平台,为中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此,向全社会招募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
一、招募对象
自愿为持有退役军人退役证或优待证等有效证件的退役军人提供优惠商品和服务的我市各类企业和机构。
首批拟招募“崇军特惠联盟”单位10类不少于50家(法人为退役军人的优先入选),具体行业类别如下:
1.综合性大型商场、超市类;
2.连锁餐饮、酒店类;
3.汽车、电动车、自行车、手机等经销类;
4.房地产(物业)类;
5.建材、家电、家居装饰类;
6.加油、加气站、汽车维修、洗车场类;
7.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医疗服务(含药房)类;
8.金融保险类;
9.网络通信、交通营运类;
10.养老、康复、文化、影剧院、旅游服务类。
二、服务内容
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主营业务,为持有退役军人退役证或优待证等有效证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商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惠优待常年实施,优惠期限不少于2年。
三、服务推广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向全社会推介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的商品和服务。
四、资格确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单位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分批次向社会公布,颁授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牌匾。
五、报名方式
自即日起,有意参与的企业和机构随时可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咨询,并填写《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和《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公约》(见附件1、附件2),连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后(将所有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发送至zsstyjrfwzx@163.com。
联系电话:88389703
附件:
1.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
2.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公约
附件1
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
附件2
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公约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搭建全社会为广大退役军人奉献爱心的平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组建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现向全社会招募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有关内容如下:
一、坚持优惠优待。按照让“退役军人得实惠、军人职业受尊崇”宗旨,积极发挥企业优势和特长,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产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先优待,保证在社会普惠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优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不少于2年。
二、坚持保质保量。按照“信誉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和销售,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因优惠优待而降低标准,并切实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三、坚持诚信守法。按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营规则,加强诚信自律,尊重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当出现消费投诉纠纷时,由买卖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市场规则等解决,一切纠纷与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倡议方无关。
尊重、关爱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单位自愿遵守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成员单位公约,如确定退出中山市“崇军特惠联盟”,应至少提前1个月告知倡议方。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0760-8823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