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对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大院和大院内A、B两栋办公楼进行管理,现就市商务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购买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统一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商务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物业管理服务。
二、市商务局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中山市商务局(甲方)位于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大院B座,物业管理涉及整个大院以及B座办公大楼,B座建筑面积4422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项目人员服务要求
1.管理岗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备IT设备管理能力。全面统筹协调项目日常管理事务,兼顾协助局办公室从事后勤、整理资料等工作。
2.保安岗7人,高中及以上学历,45岁,退役军人优先。负责大院安全保卫(两个出入口24小时值班监控,整个大院24小时巡查),来访人员及车辆管理,物品出入管理等工作。
3.清洁岗7人,高中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下。负责市商务局范围内所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大院内绿化的养护。
4.饭堂厨师岗1人,高中及以上学历,60岁以下,从事厨师工作满5年以上并且有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有单位食堂管理经验者优先。
5.水电维修岗1人,高中及以上学历,60岁以下,持电工证。负责院内用电、用水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配合业主和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电梯、空调、自动化管理系统维保。
6.总人数不超过18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应该保持相对稳定。甲方经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甲方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人员的能力,统筹安排有关人员开展工作或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更换人员。
(三)投标要求
市商务局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00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4000元(大院内的A座是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建筑,为方便统一管理,经双方商议同意采购同一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条款各自与物业公司签订。两个项目报价均低于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定点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一年。投标人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岗位和服务要求的详细的可比较的方案。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地点: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A座
3.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适量增加或减少,如服务内容有增加或减少的采取协商方式解决。
6.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
(二)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人员(1人)
(1)负责统筹协调本项目日常管理,协助开展局机关相关后勤工作,兼顾局办公室从事后勤、整理资料等工作。
2.秩序维护服务(3人,退伍军人优先)
(1)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秩序维护及来访登记等服务,负责签收分发普通信件、报纸;指引外来人员到接待室或接访室等候,并作通传;
(2)负责外部安全防范管理,主要包括内部人员和财产安全,外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门口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协助饭堂工作;
(3)遇突发事故,乙方协助甲方维持好秩序。
3.清洁保洁服务(2人)
(1)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和场所清洁卫生,包括一楼接待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和地下车库,接待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楼门前停车场和设施每天循环保洁,办公室内公共区域每周清洁两次,每天清理垃圾一次;
(2)办公区内定期植物养护、修剪、浇水;
(3)办公楼室内地面6个月进行打蜡一次;
(4)办公楼室内外地毯6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5)每月进行1次防御型灭杀蚊、蝇、鼠、蟑;
(6)负责会务管理服务。
4.电工(1人)
(1)负责A栋办公大楼的用电安全,对办公区内照明灯、开关以及办公设备用电的维护维修等;
(2)电工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它服务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防爆器材一套;
(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日常清洁消毒用品及洗手间清洁用品(纸巾、洗手液等)。
(三)人员和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人员年龄要求35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统筹协调管理能力和IT设备管理能力,全面统筹协调本项目日常管理事务;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优先);保洁服务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其中1名保洁服务人员要求五官端正、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口齿表达能力清晰,善于用粤语及国语会话沟通,应变能力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管理。
(2)成交供应商负责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项目人员支付高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险金、劳保福利及有关的工人津贴并签订劳动合同等,并购买意外保险。
(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如需调离项目人员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离项目人员。(除项目人员因自身理由紧急离职情况)。
(4)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人员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中止该人员所辖工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不低于采购人要求的人员继续进行其工作。
(5)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所委派的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且成交供应商保证无条件更换不低于采购人要求的人员继续进行其工作。
(6)采购人不负责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人员的食宿、交通、交通工具等问题。
(7)采购人如有突发情况发生需安排加班工作的,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的加班工作安排,并自行解决交通、食宿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双方签订合同后10天内按照采购方的招标文件人员要求配备项目人员到岗。(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不提供视为无效)
四、采购对象
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中山市以外登记的公司须在中山市有分支机构)。
五、报价资料
1.机构简介(含资质证明材料);
2.报价单及管理服务方案;
3.在管物业管理项目介绍。
六、报价征集期限
从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请有意向的公司于征集时间内,将报价资料纸质版报至中山市商务局办公室(B座501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
联系人:周先生、陈先生
电话:89892817、89892818
投诉电话:89892821